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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化学院关于发布2022年度上海市启明星项目(含扬帆计划)申报指南的通知

创建时间:  2021/10/27  金荣   浏览次数:   返回

各位老师:

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发布2022年度“科技创新行动计划”启明星项目申报指南。项目实行单位遴选,择优申报。启明星A类项目院内限额1名,扬帆计划院内限额2名

一、征集范围

专题一、启明星(A类)

执行期限:2022年5月1日至2025年4月30日。

经费额度:定额资助,每项资助额度40万元。

项目负责人要求:项目负责人应未满35周岁(在1987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项目负责人应具有博士学位。

专题三、启明星(C类)

执行期限:2022年5月1日至2025年4月30日。

经费额度:定额资助,每项资助额度40万元。

申报主体要求:项目承担单位应为在沪企业。申请人应为在沪高校、科研院所的科技人员,需参与企业项目研究开发、与企业有较好合作基础,以企业为承担单位申报。

项目负责人要求:项目负责人应未满35周岁(在1987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项目负责人应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

专题四、启明星培育(扬帆专项)

执行期限:2022年5月1日至2025年4月30日。

经费额度:定额资助,每项资助额度20万元。

项目负责人要求:项目负责人应未满32周岁(1990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作为项目负责人已获省部级(含)以上科研项目支持的,不在本次申报范围。

二、申报要求

除满足前述相应条件外,还须遵循以下要求:

1. 项目申报单位应当是注册在本市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具有组织项目实施的相应能力。

2. 研究内容已经获得财政资金支持的,不得重复申报。

3. 所有申报单位和项目参与人应遵守科研伦理准则,遵守人类遗传资源管理相关法规和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相关规定,符合科研诚信管理要求。项目负责人应承诺所提交材料真实性,申报单位应当对申请人的申请资格负责,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进行审核,不得提交有涉密内容的项目申请。

4. 申报项目若提出回避专家申请的,须在提交项目可行性方案的同时,上传由申报单位出具公函提出回避专家名单与理由。

5. 已作为项目负责人承担市科委科技计划在研项目2项及以上者,不得作为项目负责人申报。

6. 为提高申报项目质量,2022年度启明星项目实行单位遴选,择优申报。

7. 下列人员不在申报范围:已入选国家级人才计划以及本市各类人才计划,且尚在支持期内的人员。

8. 每位项目申请人限报1项。

三、申报注意事项

1. 该人才项目为限项申报,学院择优推荐符合条件的在编在岗科研人员申报。

2. 启明星项目负责人应未满35周岁(在1987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应具有博士学位。

3. 已作为项目负责人承担市科委科技计划在研项目2项及以上者,不得作为项目负责人申报。

4. 曾入选国家级各类人才计划以及上海市部分人才计划 (上海领军人才、上海市青年拔尖人才、东方学者、曙光计划、 优秀学术/技术带头人计划等)的人员不能申报启明星。

5. 已入选上海市各类人才计划(上海市青年创业英才、 青年东方学者、医学领军人才、农业领军人才、上海海外金才/领军金才/青年金才、浦江人才计划、扬帆计划、上海人才引进 项目、上海市人才发展资金、上海青年文艺家培养计划、阳光计 划、晨光计划、医疗卫生优秀人才培养计划、上海“超级博士后”激励计划等),且尚在支持期内的人员不能申报启明星。

6. 启明星C类项目申请人应为在沪高校、科研院所的科技人员以企业为承担单位申报,有关学院可推荐限报1项。

7. 今年将扬帆计划项目作为启明星培育(扬帆专项)整合进启明星项目,该项目负责人应未满32周岁(1990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作为项目负责人已获省部级(含)以上科研项目支持的,不在本次申报范围。

8. 2022年到期的2019年度扬帆入选者且无市科委其他在研项目,可以申报启明星。

四、申报方式

1. 有意申报的老师请于10月29日上午10点前和科研秘书报备申报类别。

2. 申请人请于10月31日12点前将申请书电子版和申请人汇总表发至金荣,学院将采取匿名评审后择优推荐上报至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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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学院遴选名单将在学院内部网公示,接受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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