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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自然】关于国自然集中申报期科技伦理申请审核工作的通知

创建时间:  2024/01/29  金荣   浏览次数:   返回

各位老师:

为配合2024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顺利开展,针对2024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的科技伦理审核需求,现将相关审核事项做如下通知:

(1)科研项目申请阶段采用伦理预审流程。

(2)伦理预审材料为伦理预审表(涉人与涉动物预审表分开),一经提交不接受修改,请各位老师确认好了内容及题目后再提交,请各位老师于2024年2月29日(星期四)10点之前将电子版预审材料发送至科研秘书电子邮箱(假期间不要微信发送,会漏掉)。

(3)项目申请阶段,如预审核通过,会出具预审通知函用于科研项目申报。

注:待项目申请立项后,请项目负责人根据学校要求及时提交相关材料,完成正式伦理审核流程。向科技伦理委员会提交正式伦理申请材料附件材料需要经学院备案由科研秘书上交至科技伦理委员会秘书单位。签字盖章版申请材料电子版发送至科技伦理委员会秘书单位邮箱,纸质版交至行政楼科研管理部506室。申请材料每星期一集中受理一次,如需申请还请各位老师按照要求提前准备好相关申请材料。

***请注意*** 待伦理审核通过,出具伦理审查同意书后,研究者方可开展相关科学研究。如立项后未经学校科技伦理委员会正式伦理审核通过便开展相关研究者,相应责任由研究者自行承担,望请知悉!

开展以下科技活动应进行科技伦理审查:

(一)涉及以人为研究参与者的科技活动,包括以人为测试、调查、观察等研究活动的对象,以及利用人类生物样本、个人信息数据等的科技活动;

(二)涉及实验动物的科技活动;

(三)不直接涉及人或实验动物,但可能在生命健康、生态环境、公共秩序、可持续发展等方面带来伦理风险挑战的科技活动;

(四)依据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需进行科技伦理审查的其他科技活动。

(来源:国科发监〔2023〕167号关于印发《科技伦理审查办法(试行)》的通知)

以及国自然项目申报要求进行伦理审核的科技活动。

环化学院 

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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