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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化学院2019年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推免工作学生综合评定加分办法

创建时间:  2018/09/10  梁日忠   浏览次数:   返回

环化学院2019年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推免工作学生综合评定加分办法

综合评定加分由创新能力、文体艺术类竞赛及德育类获奖等三部分构成,可累计。

一、创新能力

加分项包括各类科技类竞赛中获奖、发表论文及专利

1)国家级:一等奖0.1 二等奖0.06 三等奖0.04

2)市级:一等奖0.04 二等奖0.03 三等奖0.02

3)校级:一等奖0.02 二等奖0.01 三等奖0.005

4)发表论文:排名前三名(含第三名)0.01 排名三名以后0.005

5)授权专利:不分排名,发明专利0.01 实用新型0.005

注:同一或申报内容类似的项目、发表论文和专利内容雷同的加分采取就高原则。

二、文化、体育、艺术活动与竞赛

1)国家级:一等奖0.1 二等奖0.06 三等奖0.04

2)市级:一等奖0.04 二等奖0.03 三等奖 0.02

3)校级:一等奖0.02 二等奖0.01 三等奖0.005

注:同类奖项的加分采取就高原则。

三、德育类获奖

1)国家级优秀学生(个人)、优秀学生干部:0.1

2)市级优秀学生(个人)、学生干部:0.04

3)校级优秀学生(个人)、学生干部:0.02

注:同类奖项的加分采取就高原则。

以上各类综合评定的加分项,申请者均需提供获奖证书、发表论文、授权专利证书等原件(备验)及复印件;学院推免工作领导小组具有对各类获奖的等级及佐证材料有效性的最终判定和解释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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