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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通识示范课程立项申报工作的通知

创建时间:  2024/06/12  顾俭   浏览次数:   返回

为全面构建通专融合的课程体系,提高通识课程质量,学校决定启动通识示范课程立项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立项目的

通过一批示范性通识课程的建设,示范带动全校通识课程整体质量的提升。

二、课程要求

1. 课程负责人为学校在职教师,需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养和师德修养,同时需要有较深的学术素养和丰富的教学经验,能深刻理解高等教育教学及人才培养规律,能将相关学科领域知识融汇贯通,深入浅出地阐释观点方法和理论思想。

2. 以跨学科课程和彰显学校特色的团队授课课程为重点,课程需至少完成3个学期开课任务。

三、建设要求

1. 实行课程负责人制度。课程负责人需承担一定的教学任务。

2. 课程负责人负责教学团队建设。课程教学团队结构合理、人员稳定、素质优良、教学或科研成效显著,能够确保课程建设的连续性、稳定性与发展性。课程教学团队应积极参加教研活动,每学期至少开展一次公开示范课。

3. 获批立项的课程,应对标国家级一流课程建设标准,对课程目标、教学理念、教学内容、教学方法与手段、考核方式等进行整体设计与优化,提升课程的高阶性、创新性和挑战度,将课内和课外结合起来,对学生提出相应要求,并及时检测学生的学习效果。

4. 注重教学方法改革。积极探索导修制、“大班授课+小班研讨”、线上线下混合式等教学模式。

5. 实施多元化的过程性评价。

6. 获批立项的课程应保持开课稳定,每学年应至少开课两次,鼓励开设平行班。

四、申报流程

(一)自主申报。符合申报条件的课程负责人按要求组织团队填写立项申报书,提交至学院评审。

(二)学院评审。各学院对申报材料组织评审,择优推荐,每个学院推荐不超过2门。

(三)学校评审。学校通识教育委员会组织专家对申报课程进行评审,拟定立项建设课程名单并予公布。

五、其他事项

(一)课程首期建设周期为1年。

(二)由于学院需要遴选,申报的课程负责人请于2024年6月23日前将签字盖章后的申报书纸质版交至环化楼510办公室,申报书及汇总表电子版发送至邮箱gujian@shu.edu.cn,逾期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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